长春523辆临近使用年限不足1年的机动车即将报废
[导读]近日,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发出通知,对523辆临近使用年限不足1年的机动车的车辆所有人进行告知。
近日,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发出通知,对523辆临近使用年限不足1年的机动车的车辆所有人进行告知。
根据相关规定,机动车使用年限到期后,就不可以上路行驶了,必须要按照规定进行报废。机动车所有人直接将机动车交到报废解体厂,解体厂先将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交给机动车所有人,并由解体厂到车辆管理所办理注销登记,解体厂再将《机动车注销证明》交给机动车所有人。
车管所本次对523辆临近使用年限不足1年的机动车车辆所有人进行告知,提醒他们车辆很快就要到使用年限了,届时要想着履行报废手续。车管所在
长春交警
站()里的
上车管所
栏目里发出此项通知。
苏东旭